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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园须知  

  一、自觉遵守公园开闭园时间。售票公园凭门票或有关凭证入园。1.3米以下儿童、精神疾病患者不得单独入园。
  二、自觉遵守“七不”文明规范和公民道德规范。不得随地便溺、乱招贴、涂写刻划、搬移拆损园内设施设备。不得赤膊和随意卧躺、洗晒衣物、拾荒行乞。不得攀爬假山等设施。不得在河池中嬉水、游泳。不得擅自进行球类、放风筝等活动(除规定场所外)。
  三、不得嬉弄、惊吓、捕捉鸟类、蟋蟀、鱼虾(经营项目除外)、蝉类等各种动物。未经许可,不得携带各种动物入园。不得随意破坏树木、花卉生长,不得随意采摘、挖掘果实、种籽、泥土和捕捞水生植物等。
  四、不得携带枪支弹药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园。不得进行燃放烟花爆竹、烧烤、宿营等活动(除规定场所外)。
  五、游客游园时的自身行为不得影响他人游园。任何团体活动必须服从公园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,不得擅自进行聚众演讲、集会、募捐等活动,不准搞封建迷信、赌博及法律、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。不得随意进行设摊、兜售、行医及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经营活动。
  六、各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内(残疾人专用车除外),经许可进园的车辆必须慢速度缓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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